为做好儋州人大代表团在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修改<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议案》的办理工作,6月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毕志强率领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调研,并举行座谈会,就如何做好松涛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征求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太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忠、陈海洁,副市长张广英陪同调研。
在听取汇报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后,毕志强指出,松涛水库是我国最大的土坝工程之一和全国“十大水库”之一,被称为“开发海南的第一把金钥匙”、“海南人民的生命库”,是海南的“生命之源”,对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9日通过了《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结束了松涛水库无立法保护的历史,对保护松涛水库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如今五年过去了,该《规定》部分条款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何让修订的《规定》更合理,更符合当地百姓需求,是此次调研的主要工作。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回去后立法调研组将认真归纳整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规定》,使其更符合实际,为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松涛水库环境资源奠定良好基础。
会上,韩太光在发言时说,松涛水库是全国十大水库之一,担负着儋州、临高、澄迈、海口等市县的饮水、浇灌和防洪作用,保护好松涛水库的生态环境和旅游开发利用尤其重要。此次立法调研,意义重大。希望立法调研组通过调研,认真听取儋州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考虑,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在保护松涛水库生态环境、开发利用水库旅游资源的同时,重点考虑和解决民生问题,使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促进居民增收相结合,让当地居民享受到松涛水库开发带来的福利。
林明忠及海南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市农委、林业局、南丰镇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如何保护松涛水库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所存在的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引导当地群众发展经济及社会管理方面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当天,调研组还到松涛水库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