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使价格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我局拟对鲁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做适当调整。现予以公示:
一、门票价格:由40元/人.次调整为50元/人.次。
二、下列人员进入公园实行优待:
1、60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进入游览参观点和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
2、离休干部、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收门票。
3、学生个人参观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费。
4、宗教人士凭有效证件进入与宗教活动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免收门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应当实行门票优惠的人员从其规定。
三、公示时限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25日。
敬请广大消费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发回本网站或拨打(0533)2180287电话联系。届时我们将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成本运行情况,对鲁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