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故称伏罕,又称为河洲。现在的临夏回族自治州。辖区共有五县一市,两个自治县,黄河和洮河横贯其南北,面积7983平方公里。至今,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回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已达到全州人口的一半以上;而伊斯兰文化也随着伊斯兰信仰已渗透到当地信教群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并对本民族生产和生活的产生了深刻而又巨大的影响。我独感兴趣的却是临夏市区的回族婚俗。因为就同样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来说,临夏市区的回族婚俗更多的保留了汉文化的特点,在回族婚俗中,伊斯兰文化和汉文化几乎各占一半。整个婚礼的全过程,都带有浓郁的伊斯兰文化氛围。不绝于耳的一声声“色俩目”,及一群群头戴白号帽的男性和一群群头戴纱巾和盖头的妇女的出现,告诉人们这是个穆斯林的婚礼。但它细腻而有章程的一个个礼数,却深刻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礼多人不怪”,一个“礼”字。并且历经千年的历史长河之后,两种文化已水乳交融,从而珠联璧合,难分彼此。使得临夏市区的回族的婚俗拥有了自己独特的内涵和个性。
一订婚(提提贺)
回族青年到了婚嫁的年龄(男满18岁,女满16岁),经过媒人的介绍,如两家父母认为条件相当,便会选择时间地点让男女青年见面。初次见面之时若小伙子对姑娘中意,就会给姑娘送一个小礼物伙是小红包。见面之后,若双方都觉得满意便由双方家长告诉媒人,开始婚姻的第一个正式序曲—订婚。当地俗语称为“提提贺”。一般是由媒人,准新郎及其父亲等人择日去女方家,订婚所需的礼品一般是给新娘买一套衣服,一枚戒指(一般要求是金子,大小随经济情况)及简单的化妆品,另外还要准备“四色礼”。(如茶叶,冰糖,桂圆,瓜子等各一到两斤,必须用红纸包装,半只羊,(约20斤左右的新鲜羊肉)。女方家呢,则会摆上丰富的菜肴来招待男方家的客人,并且会给准新郎一套衣服作为回赠。
二聘礼
订婚后,双方家长及媒人要商议“送礼”(即聘礼)之事。这是婚姻的第二个序曲。聘礼一般分为四个部分的财物。第一是“麦海雷”(译音,既为彩礼,此处指的是现金),随家庭情况而定。第二部分是给新娘的衣服和首饰。一般要八套衣服,首饰必须是金子或是钻石。一般都是送一套,如项链,耳环,戒指,手链等。还有给新娘的化妆品和护肤品,要求是质量较好的成套的。第三部分是“水礼”。水礼是什么呢,就是上面所述的茶叶,冰糖,果品等必须要六到八样各样一到两斤,分别用红纸包装,称为“六色礼”或“八色礼”。这样的“礼”不但要给准新娘家里准备一份,还要给准新娘的相关亲属,如伯伯,叔叔,舅舅,姑姑等各家一份,作为认新亲戚的必要铺垫和礼节。第四部分也是最有地方特色的则是,在送礼的当天要准备一头活(公)羊,把羊洗刷得雪白,在羊角上扎一个用红绸做的大红花,以示喜庆,吉祥。以上所有东西备齐后,就要择日去准新娘家。新娘家呢,会准备更丰盛的宴席来招待客人.(一般要请专业的厨师到家里来做)等吃完了席,女方家里要给男方家回礼,对象只限于新郎本人和“陪女婿”(多有新郎的已婚哥哥来担任,好做些婚外指导),礼品一般也是一套衣服,质量较好的,包括鞋帽等。而新郎还会得到一件由新娘亲手做的手工,如毛衣毛裤或是毛背心等。以显示新娘的针线。这大概是中国古代男耕女织的生活的留风遗韵在现代婚俗里的影子吧。

三开典
聘礼送完以后,就要选择婚期。选择婚期在当地叫做“开典”。还是由媒人带领男方家长,及新郎,新郎的叔伯等人去女方家里商议。婚礼多在“尔德节”(即开斋节)或“古尔邦节”(即宰牲节)等穆斯林传统节日举行。如不在节日期间,则多半会在每年秋冬季节。本地的回族认为所有的“主麻日”(即每个礼拜五)都是吉日,没有汉族的生辰八字及属相是否相投等讲究,只以两家方便为宜。日期定好后,双方家庭会于婚期的前一个礼拜给亲戚朋友分发请帖。
四婚礼
传统的回族婚礼一般要持续三天。第一天称作“接认亲”,这天专门接受贺礼,主人家则会根据礼物的价值给送贺礼的亲朋10%的回赠,或是小礼物或是钱。第二天称作“尕筵席”,这天也是婚礼的核心部分:新娘要被娶走,婚礼的宗教仪式要完成。这天早上9点多,娶亲的人员,(包括新郎,新郎的父亲,叔叔伯伯,姑姑姐姐妹妹等,男性和女性亲朋约20人)准备好3-5斤核桃和红枣到新娘家。到达后,要将核桃和枣盛到盘子内,摆放于院子中央的备好的桌子上。而此时,完成婚礼神圣使命的宗教人员(当地清真寺内的阿訇也已就坐),等待“念你卡哈”这是最最重要的。这也是所有穆斯林婚礼中的头等大事。因为只有顺利的念完了“你卡哈”,这个婚姻才算是合法有效的。为什么叫“抬海“呢,抬,就是用盘子端着给的意思,海呢,是鞋的意思,是当地的方言。也许鞋子可能是针线活中最难做的,因此就也最能考察新娘针线水平吧。“抬海”仪式结束后,所有来的女性客人,都要安排入席,吃席,菜的内容基本同上。
五回门
接下来的事就是新娘“回门”。一般是在“大筵席”后的第一天,由婆家相关亲属陪同回娘家(约10人),招待结束后新郎先回家,新娘则可以待到当天的傍晚时分,由她哥哥或是弟弟送回。回门两天后,新娘要回“头躺娘家”。由新郎相伴,带上“四色礼”,半只羊。一般要在娘家待三天。3天后回婆家的时候,还要带上20个糖包子,20个肉包子。20个花卷,一只熟鸡,一块熟羊肉等。到婆家待五天后,就可以回“二躺娘家”。新娘可以在娘家待六天,五个晚上。回婆家的时候,礼数同前。这次要在婆家住够八天后,再进行回“三趟娘家”,这次可以在娘家待九天,八个晚上。三趟娘家之后,各种礼节暂告一段落,新婚的各种礼节算是结束了。我不知这个“三趟娘家”的习俗是何时形成的,但它也许是最有人性的一个习俗。因为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各种礼俗,总是以男性的需要为出发点的,尤其是在封建社会纯粹的男权时代。众周所知,早婚一直是封建社会里的最普遍现象。而少数民族对这个很糟播的传统却钟爱有加,延续的较长久。临夏回族也不例外。因此,在那个时代和现代的某些落后地区,这个“三趟娘家”却很有实际意义,因为新婚之后的年少的新娘(由于包办婚姻)而突然到一个陌生的家庭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一起生活,恐怕是从心里上生理上都有一个非常难过的适应期,而这个三趟娘家却极好的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我想,这可以算做是封建社会里面对年少的新娘唯一的仁慈,唯一的人文关怀吧。因为是习俗,所有不情愿的新郎也会无条件的遵从了。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某些习俗有了简化和些许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