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县香山湖派出所建设项目
1.2 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2013]39号
1.3 招标人:新县公安局
1.4 建设资金: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补助,总投资约74万元
1.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香山湖派出所,建筑面积711㎡,新建业务用房。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2.3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报名时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本省外市企业按信阳市建设局《外市企业进信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在报名时携带进信许可备案证明;本市外县企业按新县建设局外县企业进新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在报名时携带进新县许可备案证明(如为外省企业,报名时须出具河南省、市、县三级备案证明)。
3.4 投标单位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年检记录),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一套,开标时携带原件接受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原件经查验与报名时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1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
4.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新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一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公司基本账户缴纳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缴纳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15:3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新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一楼)。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15:30时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多媒体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县人民政府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招 标 人: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粤生
电 话: 0376-27277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新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一楼)
联 系 人: 王 伟
电 话: 0376-3275678 13633762376
邮 箱: xxzb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