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岭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3500—前2600年。屈家岭文化因1955-1957年发现于湖北京山屈家岭而得名。主要分布在湖北,北抵河南省西南部,南界到湖南澧县梦溪三元宫,西面在四川巫山大溪文化遗址也发现了个别屈家岭文化的典型器高圈足杯碎片。分为早、晚两大时期。早期有斧、锛、凿和穿孔石耜等器,磨制一般比较粗糙。黑陶多,灰陶次之,黄陶和红陶较少。陶器表面多数为素面磨光。晚期磨光石器增加,双肩石锄是屈家岭文化常用农具之一。以种植水稻为主,家畜以猪和狗为主。出现了彩陶丝轮。
屈家岭文化陶器以手制为主,少量轮修,烧成温度900℃左右。器型有高圈足杯、三足杯、圈足碗、长颈圈足壶、折盘豆、盂、扁凿形足鼎、甑、釜、缸等,蛋壳彩陶杯、碗最富代表性。陶器大部分素面,少量饰以弦纹、浅篮纹、刻划纹、镂孔等。由部分彩陶及彩绘陶,有黑、灰、褐等色彩,纹样以点、线状几何纹为主。
屈家岭文化出现了大型分间房屋建筑。这种建筑一般呈长方形,里面隔成几间,有的呈里外套间式,有的各间分别开门通向户外。地面用红烧土或黄砂土铺垫,以便隔潮,表面再涂白灰面或细泥,并用火加以烘烤使之坚硬。大者长十四米,宽五米余,室内面积达七十平方米。
1954年,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在湖北省京山县发掘了屈家岭遗址,发现该遗址是一处以黑陶为主的文化遗存,文化面貌不同于仰韶文化,也与洞庭湖以南的几何印纹陶差别较大,所以将其单独命名为屈家岭文化。其年代距今约5000-4600年,分布范围较广,西越宜昌但未进入四川境内,北达河南西南部(南阳地区),东未超出湖北境内,南达洞庭湖一带。根据其分布范围可以将其分为四区:江汉平原区、鄂西区、湘北区和鄂东区。
经过发掘的屈家岭文化遗址有京山屈家岭遗址、荆州阴湘城遗址、石首走马岭遗址、钟祥六合遗址、天门邓家湾、谭家岭和肖家屋脊遗址等。
屈家岭文化的陶器多为手制,但快轮制陶已普及。器表光洁,似经过打磨。陶系以泥制为主,夹砂陶较少,陶色以灰色为主,黑色次之,另有少量红陶及桔黄色陶。陶器器表多素面,有纹饰的较少,纹饰常见弦纹、篮纹、瓦棱纹及镂空装饰。彩陶的绘制方法有特点,作笔有浓淡,不讲究线条,里外皆施彩。陶衣有红、白等色,施加陶衣后用黑色或赭色彩绘出带形纹、网格纹、圆点纹和弧三角纹。另有较多的彩陶纺轮,其横截面有椭圆形、长条形等,纺轮上先施米黄色陶衣,然后彩绘出旋涡纹、平行线纹、同心圆纹、卵点纹和短弧线纹。屈家岭文化的陶器圈足器发达,三足器较多,平底器较少,不见圜底器,器形有罐形鼎、高领罐、高圈足杯、薄胎杯、壶形器等。
屈家岭文化的石器多为磨制,制作水平已相当高超,器形有斧、铲、锛、凿、镰、箭头等。经济活动以稻作农业为主,家畜饲养及渔猎采集也是很重要的经济活动。
房屋建筑多为方形或长方形地面起建式。基础部分先挖大浅坑,其间伴随有奠基祭祀的仪式,然后从外面搬运干燥的土铺垫浅坑,再在其上铺撒红烧土以隔潮,室内地面选用干燥的土铺在红烧土上;还有先挖墙基槽,然后立木柱建筑墙体,最后造房架。墙体有二种构筑方法即夹板堆筑法和土坯垒砌法。屋顶为侧面起脊,室内布局有单间和分间(二间或二间以上)二种。
墓葬形制以竖穴土坑墓为主。成人墓多集中于氏族公共墓地,多单人仰身直肢葬,有拔掉上侧门齿的现象。小孩墓多圆形土坑瓮棺葬,葬具通常是在一个陶碗上对扣一陶盆或用两个陶碗对扣。屈家岭遗址于1954年修建石龙水库干渠发现后,1955年及1957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湖北省文物工作队两次发掘,出土了大量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石器和陶器.石器有斧、凿、铲、镞等,造型美观、磨制精细;陶器有杯、碗、鼎、锅、纺纶等,还有陶制环、球、鸡、狗等装饰器。大量的蛋壳陶器、彩绘陶器和彩绘纺纶,说明新石器时代江汉平原地区已具有较高水平的烧陶技术和纺织手工业。因其具有鲜明的江汉平原的特点,有别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因此将这种文化定名为"屈家岭文化"。中国科学院为此出了专著《京山屈家岭》。1988年,国务院将屈家岭遗址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屈家岭遗址的发现,说明长江流域同黄河流域一样,是中华民族的摇篮。遗址上竖立的高大的保护标志更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