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湖县位于西藏那曲地区西北部,东邻安多县,南与班戈县与申扎县接壤,西与尼玛县毗邻,北跨可可西里与新疆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辖区面积11.67万平方公里,下辖7个乡镇,31个行政村,总人口1.3万人。2012年11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双湖撤区建县。那曲地区行署专员刘江表示,长期以来制约双湖长足发展的体制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未来双湖县将依靠丰富的牧业资源、矿产资源及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使牧民切实增收受益。2012年,双湖县牧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5998元,高于西藏平均水平。1976年,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那曲地区双湖办事处;1993年,设立双湖特别行政区;1997年,双湖特别行政区改设为双湖特别区;201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西藏自治区设立双湖县;2012年26日,西藏自治区同意成立中共双湖县委。
双湖历史上因人迹罕至,曾被称为“无人区”。为了开发“无人区”,1976年2月,设立双湖办事处,。1993年8月,撤销双湖办事处,设立双湖特别区。总面积约11.66万平方公里。辖1镇6乡,31个行政村。2008年,全区人口11482人,其中牧业人口10377人。双湖所辖地域原属于申扎县。1976年2月设双湖办事处,直接隶属那曲地区。1983年起,双湖办事处所辖地域改属于新设立的尼玛县,但双湖办事处继续由那曲地区直接领导。1993年8月,双湖办事处改称尼玛县双湖特别区,但双湖特别区继续由那曲地区直接领导。尼玛县双湖特别区(副县级)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那曲地区西北部。其前身是双湖办事处,它是为开发藏北“无人区”于1976年新建的行政区域。这是一个地域辽阔,居住极度分散的县级特别区。总面积10万平方千米(含申扎县面积)。总人口8000余人,辖2个区,4个乡,19个村委会。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双湖县,将尼玛县的一镇六乡:措折罗玛镇、协德乡、雅曲乡、嘎措乡、措折强玛乡、多玛乡、巴岭乡划归双湖县管辖,双湖县由那曲地区管辖。
双湖地处藏北无人区边缘,北邻阿尔金山、可可西里两个国家级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这里历来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这里的野生动物,绝大多数都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具有极大的观赏价值和科考价值。如:藏羚羊、藏野牦牛、藏野驴、黄羊等,数量多分布广;雪豹、棕熊等珍稀动物,较为活跃;盘羊、石羊、狐狸、猞猁、旱獭、狼、雪鸡、野鸽等自由栖息。双湖境内拥有极其丰富的地热资源,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温泉,对皮肤病、关节炎、风湿病等有一定的疗效。双湖境内的矿产资源极其丰富。除了盐资源外,还蕴藏着丰富的其它矿产资源。另外,在双湖境内的巴岭乡,已初步探明有石油储藏。藏北最大的内流河扎加藏布河内生长着羌塘草原特有的高原无鳞鱼,量大味美,蛋白质含量高,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可与青海湖的湟鱼相媲美。双湖境内还有质优量大的卤虫卵(丰年虫)资源.双湖是纯牧业区,畜产品产量大、质量好,且系纯天然绿色产品,双湖县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有效增加牧民收入,通过争取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在措折罗玛镇建立了白绒山羊繁育基地,扶持牧民群众饲养白绒种山羊,现己推广到双湖西藏。